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激发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江南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江大校办〔2007〕41号)的要求,2007年江南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采取逐级推荐的办法。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本单位教学成果参加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并对江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予以奖励。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推荐工作并组织推荐材料的填报,推荐2007年江南大学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以下材料:
1.《江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二份);
2.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证书、研究报告等(一式一份)。教学成果如含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如含多媒体材料,须提交光盘(一式一份)。
请各单位于2008年1月6日前将全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推荐书》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梁明霞,联系电话:85913563,电子邮箱:mxliang@jiangnan.edu.cn或jdmxliang@ 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