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推进我校自主科研计划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加强预算运转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自主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每年由教育部统筹安排下拨至各高校。2015年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共计2290万元,用于资助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理工类、社科类和博士研究生基金各类项目。因此,自主科研计划项目经费属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每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根据高校科研开展情况和上年基度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执行综合测算确定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预算总额,对于执行进度缓慢的高校,中央财政相应核减下年度经费数额。2013年度和2014年度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下拨额度都因为执行进度原因,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目前,根据财政部财税体系改革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大背景,教育部高度重视各高校的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高校领导责任制,要求各高校确保完成预算执行目标。4月30日,我校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召开201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校内预算重大项目预算运转监管工作部署会,校领导作出明确指示,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将预算支出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建立多层次责任体系。
为保证年终顺利完成各项预算执行目标,各层次的责任人及责任内容如下:
1.执行责任。责任对象:2015年度受经费资助的各项目负责人(项目清单见附件1);责任内容:制定项目经费执行分段计划表(见附件2表1),签订项目经费运转责任表(见附件2表2),保证按计划表进度安排完成预算执行目标。
2.一级管理责任。责任对象:各学院;责任内容: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协调监管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学院项目负责人制定分段计划表和签订责任表,汇总并制定学院项目经费分段计划表(见附件2表3),签订学院项目经费运转责任表(见附件2表4),保证学院整体经费按计划表进度安排完成预算执行目标。
3.二级管理责任。责任对象:科学技术研究院;责任内容:制定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类)总体分段计划表,与学校签订经费运转责任表,协调监管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经费执行达到进度要求。
4.三级管理责任。责任对象:财务处;责任内容:支付票据的及时审核,资金的及时支付。
5.四级管理责任。责任对象:分管校领导;责任内容:项目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
三、全面推进执行进度,建立项目运转监管新机制。
1.建立定期通报机制。
每月初科研院将学院经费总体执行情况排名通过校内途径通报(通报表格见附件2表5),具体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发送至学院分管领导和科研秘书,以便学院及时了解项目经费执行动态。各学院定期召开预算项目执行进度会议,
了解各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解决,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2.建立未位汇报约谈机制。
截止每年9月20日项目执行率未达到80%的项目负责人及总体执行率未达到80%的学院分管领导,需要单独撰写书面报告,分析执行率过低的原因,以及为改变现状拟实行的措施。科研院与财务处将对进度执行过低且未作出调整的项目进行约谈,并向校预决算工作小组汇报。
3.事后总结备案。
预算年度结束后,各项目执行责任人及各学院管理责任人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达到预期成果、预算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推行的解决方案等进行书面总结,提交科研院备案。
4.建立预算激励问责机制。
1、在关键时间节点未达标的项目核减下一年度的经费下拨比例。(今年下拨的经费中,已对2014年度上半年进度未达标的项目核减了当年预算20%的经费);2、预算执行率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主要参考依据;3、预算执行率将纳入部门任期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执行工作,将项目负责人的执行责任和学院的一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学院项目负责人制定分段计划表和签订责任表(见附件2表1和2),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纸质材料请学院留存备查。
请各学院于5月11日前,将学院项目经费分段计划表和学院项目经费运转责任表(见附件2表3和4)电子版发送至yanqing@jiangnan.edu.cn,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A525。
联系人:严青、谢正军 电话:85913615
附 件:1.自主科研计划(理工类)2015年度拨款项目清单
2.项目经费分段计划表、项目经费运转责任表等
重大项目与基金处
2015年5月4日
关于加强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项目(理工类)预算运转监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