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江南大学横向科研管理办法》 (江大校办〔2013〕7号)以及相关会议精神,将全面清理2012年12月1日前到账的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老项目),项目清理相关事宜如下:
1. 原则上按清理日的老项目余额进行合并划转至新项目(项目另行开立),项目余额视同收入转入新项目,合并后即可按照新办法(即《江南大学横向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2. 从2014年5月12日开始,项目负责人可填列“横向科研项目合并划转表”(见附件)到财务处进行项目清理,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项目负责人仍未办理合并划转手续的,由财务处统一照第一负责人进行合并划转。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转发:关于全面清理2012年12月1日前到账的横向科研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