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以及《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江大校办[2009]25号)文件精神,并经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于2013年10月17日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14年度我校自主科研计划-青年基金的申报及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青年基金以“稳定支持 鼓励探索”为原则,旨在为新进青年教师营造良好研究环境,激发创新潜力,支持新教师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
二、支持方式
青年基金自由申报,资助名额不限。
理工类每项资助8万元,社科类每项资助4万元。实施期限为2年,经费分年度按经费执行绩效考核后拨付,当年拨付经费须当年使用完毕。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之间进校的,具有博士学位,科研或教师岗位青年教师(已获本计划资助的老师不得再次申请);
2.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结题要求
1. 理工类
青年基金应达到以下条件方可结题,项目主持人:
一、资助期间至少参加2次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二、研究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以江南大学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单位发表至少2篇SCI检索论文,或单篇影响因子超过4.0的SCI检索论文,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②作为负责人申请到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③作为负责人引进科研经费累计超过50万元以上;
④作为负责人获市厅级科技二等奖以上一次。
2.社科类
青年基金应达到以下条件方可结题,项目主持人:
一、至少参加2次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二、研究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以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SSCI或SCI或A&HCI论文1篇以上,或在权威期刊(权威期刊以江苏省社科规划办划定的期刊为准)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②以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CSSCI论文2篇以上,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③以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出版著作一部, CSSCI论文1篇,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④作为负责人申请到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⑤作为负责人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一次;
⑥作为负责人引进科研经费累计超过30万元以上。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者需填写《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并严格根据项目的研究需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2、纸质申报材料(A4大小,一式两份,严禁使用塑料封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由所在的学院(实验室)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
3、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4年1月4日上午11点前(已报到人员在此之前可随时申请),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同时收到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理工类:严 青、谢正军(联系电话:85913615)
社科类:唐 恬、邓 理(联系电话:85329087)
电子邮件:理工类yanqing@jiangnan.edu.cn;
社科类 jndxskc@jiangnan.edu.cn;
附 件:《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申请书》
江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0月24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青年基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