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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无锡市腾飞奖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 :2012-02-29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

  2012年度无锡市腾飞奖已经开始申报,根据《无锡市腾飞奖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1年在围绕“魅力无锡、创新无锡、创业无锡、幸福无锡”建设,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主战略,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加快产业升级,建设创新型、服务型、国际化、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无锡市腾飞奖: 

  1.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具有重大创新和示范作用的科技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被作为全国、全省、全市或全国同行业学习榜样的。 

  3.在企业体制、机制和资产经营等工作中有重大创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成绩突出的,并对无锡经济繁荣、改革开放工作作出重大贡献,具有重要示范引导作用的。 

  4.在重大工程建设、重要设备研制、环境治理与保护、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及在全市的战略决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就、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或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 

5.在高新技术园区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与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等发展高新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化工作中作出创造性贡献及在创名牌工程中成绩优异,对推动我市本行业发展或产业结构调整起决定性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6.在出口创汇、引进消化技术、提高国际竞争力等开放型经济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7.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全国之冠或在我市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 

  二、申报要求 

  1.凡申报腾飞奖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请按“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供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足以说明其成绩的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本年度经济效益由无锡市统计局审查并盖章;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和由所在地区主管环保部门证明并盖章;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由所在地区主管安全部门证明并盖章。 

  3.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完成单位最多两个),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申报,并同时盖有共同完成单位的印章。 

  4.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附有数据的电子版本。 

  三、、截止日期

 推荐截止日期:2012年4月23日。有关事宜与科学技术研究院基地建设与成果处陈娇联系,电话 85913621(内线13621)  

无锡市腾飞奖申报书下载网址:

http://www.wxstc.js.cn/web101/BA05/B/10/5484821.shtml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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