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中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以及《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江大校办[2009]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我校自主科研计划的申报及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1.自主科研计划主要用于支持代表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应用研究和体现前瞻性布局的研究工作,原则上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的青年博士教师、在校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和学校参与国家项目竞争前的培育。有关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须按《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见附件一)的要求组织实施。
2、自主科研计划暂设项目基金、人才基金、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基金三类。
(1)项目基金以新兴学科、前瞻性研究、国家项目的竞争前培育为目标,设面上和重点项目。今年面上项目拟资助16项,其中:理工科约12-13项,资助强度约15万,社科3-4项,每项资助6万。今年暂不设重点项目。
(2)人才基金以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为目标,人才类基金项目学校只资助申请人一次,设重要人才引进基金、青年基金、研究生创新基金三类。其中青年基金申请采取自主选题限额申报的方式,由学院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具体 各学院的名额见附件二。今年青年基金拟资助29项,其中:社科类6项左右,资助强度约4万;理工类23项左右,资助强度约8万。重要人才引进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报另行通知。
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基金以科学前沿、国家重大需求为目标。今年拟资助7-8个项目,理工科约6-7项,资助强度约20万,社科约1项,每项资助10万。
3、项目基金和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基金必须按照《2009年度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项目指南》(附件三)所规定的资助方向予以组织申报。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基金的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11月发布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按照所在一级学科填写(附件四)。
4、申报条件
(1)项目基金要求申报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交叉学科创新团队基金要求团队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团队成员以40周岁以下的青年骨干教师为主。
(3)青年基金要求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每位申请者限报一项,申请、承担和参与累计不能超过2项。申请者应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申请者已主持本计划或我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科研计划等在研项目不能申请。
(5)申报项目的研究主体内容不能与已获得国家计划或其它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者需按照申请的类别填写《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申请书》(附件五),并严格根据项目的研究需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2、书面申报材料(A4大小,一式四份,严禁使用塑料封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由所在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统一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
3、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日上午8点半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同时收到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陆军
联系电话:85918372